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图一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图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图三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图四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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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感谢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