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建设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6-05-09 09:13:11 文档格式:docx 收藏数:0 页数: 8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环保资料 / 行业论文 / 行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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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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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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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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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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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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