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6.2.2条规定卫生间在没有集中热水供应的条件下,室内设计温度不低于18 ℃。有洗浴器的卫生间,也可根据需要提高至25 ℃。GB 50096-1999(2003年版)和GB 50368-2005均为当前执行的标准,卫生间可采用与卧室相同的标准。
图纸设计和审查的疑难问题解析(下)-图一
图纸设计和审查的疑难问题解析(下)-图二
图纸设计和审查的疑难问题解析(下)-图三
图纸设计和审查的疑难问题解析(下)-图四
图纸设计和审查的疑难问题解析(下)-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