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大型体育场馆工程现场安全及保卫措施
1.1 方针目标 1.1.1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1.2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零死亡事故目标,控制重伤事故在0.5‰以下。 1.2 组织管理 1.2.1 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2 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8~10人的现场“安全纠察队”,队员需佩带统一的“安全纠察”臂章,享有项目经理特许权,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2.3 投标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施工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