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说明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2.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4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 2.5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 2.6由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只有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才是合格的投标人。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科研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图一
科研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图二
科研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图三
科研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图四
科研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