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切实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予印发。为切实做好《标准》贯彻落实工作,
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图一
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图二
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图三
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图四
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