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监理大纲(编制于2015年)
(三)、监理工作任务 1、材料、物资、设备供应监理(建设单位供应部分) (1)、协助制订供应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 (2)、协助对物资、设备供应厂商进行筛选,必要时可访问用户,并考察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及质量保证情况。 (3)、协助拟订并商签订货合同。 (4)、建立、健全进场前对样品检查验收和比照封样验收制度。 2、施工阶段监理 (1)、审查承建单位在各个阶段的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并签发开工令。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与实施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协助整理记录文件。 (4)、审查承建单位资质证书及有关人员上岗证。 (5)、协助编制用款计划,复核已完成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6)、核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文件等,并进行抽查和复验。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必要时在承建单位订货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7)、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实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8)、严格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及工程主要部位、环节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9)、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交付使用。 (10)、督促承包合同的执行,协同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议。 (11)、督促承建单位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2)、督促承建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3)、按工序、部分、单位、群体工程组织验收,如有不合格,要求承建单位整改直至合格。 (14)、审核承包单位报送工程量计量、工期认可签证,及时审定承包单位完成的竣工图,整理全部监理工程技术资料文件,分类装订成册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15)、审查工程变更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16)、负责主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参加的工地例会,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发给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会议精神。 (17)、运用微机辅助管理,收集、传递、存储、处理及分析项目的有关信息,以便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进行控制。 3、保修阶段监理 (1)、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进行定期回访,直至保修期结束。 (2)、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3)、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建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