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类上坝料的开采必须按爆破试验及批准的施工措施的钻爆参数进行开挖,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执行。每次钻孔前24小时向监理机构提交爆破设计,经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照三检制的要求,对爆破孔的放样测量、钻孔、装药,爆破网络连接、爆破振动监测、爆破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与控制,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进行旁站及抽检,爆破前各工序(放样、钻孔、装药、联线)验收合格,经承建单位质检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交签发准爆证后方可爆破。
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一
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二
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三
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四
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