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人员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我公司派驻该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和领导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⑴根据业主的委托与授权,负责和组织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⑵主持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⑶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 ⑷选择确定各监理组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⑸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人员调配; ⑹建立和完善该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 ⑺组织该项目实施中有关各方的协调工作; ⑻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⑼会同建设单位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明、竣工资料等; 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作出决策,如计划审批,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意外风险等; ⑾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组织该项目建设中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处理工作; ⑿负责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⒀审核并签署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资料和监理文件; ⒁组织重要分部工程和项目的检查验收。 ⒂建立项目监理日志,每月定期地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和例外报告,使业主能及时掌握工程建设的情况。 ⒃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⒄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 ⒅执行公司指示和业主方根据监理合同所规定范围内的指示。 ⒆工程竣工后,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给业主。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大纲-图一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大纲-图二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大纲-图三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大纲-图四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大纲-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