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施工监理 (1)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 (2)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3)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分部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4)参与主要设备的招标与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5)参与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6)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7)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编制项目实施网络计划。核查承包商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9)审查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 (10)审查承包商承保商施工管理制度以及质保体系、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1)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2)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3)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采购、质量、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 (14)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5)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 (16)审查承包商工程预算、结算。工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7)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正当权益; (18)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内蒙古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监理大纲-图一
内蒙古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监理大纲-图二
内蒙古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监理大纲-图三
内蒙古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监理大纲-图四
内蒙古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监理大纲-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