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有工程地质资料、桩基施工平面图、桩基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 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应测定完毕,并经过检查,办理了复核签证手续。 (3) 已排除架空障碍物,在建筑物旧址或杂填土区施工时,应预先进行钎探,在桩位置将探 明的旧基础、石块、废铁等障碍物清除和采取其它处理措施。 (4) 打桩场地附近的建筑物或构物,如有震动要求和影响使用安全时,打桩前应会同有关单 位采取措施予以有效的处理。 (5) 场地已碾压平整,其表土承载力满足要求,保证桩基在移动时稳定垂直。雨季施工, 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6) 根据轴线放出桩位线,用短木桩或短钢筋打好定位桩,并用摆灰作出标志,便于施打。 (7) 正式施工前必须先打试验桩,其数量不少于 2 根,以确定桩长和贯入度,并校验打桩设 备、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打入桩(预制方桩、预应力管桩)工艺标准-图一
打入桩(预制方桩、预应力管桩)工艺标准-图二
打入桩(预制方桩、预应力管桩)工艺标准-图三
打入桩(预制方桩、预应力管桩)工艺标准-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