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医师鉴定无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严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缺陷。 2. 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持实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3. 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4. 电工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 5. 雨、雪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电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图一
电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图二
电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