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海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其注册地址为:定安县南丽湖开发区丁湖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海南发现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50万元人民币,占权益比例40%、上海普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450万元人民币,占权益比例30%、广源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币,占权益比例占30%。经营范围是:定安县雷鸣镇南丽湖风景名胜区丁湖路西侧地块(东至:X=159250.437 Y=197214.346;西侧 X=160607.396 Y=195433.968;南至:X=159184.680 Y=197052.404;北至:X=161666.448 Y=196087.404)海南文化博览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
海南定安海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图一
海南定安海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图二
海南定安海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图三
海南定安海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图四
海南定安海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图五
本工程位于四川,1、2号路为一块板形式,路幅宽度20m,长约1.4km,城市次干路II级;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设计范围包括10/0.4kV变配电系统;电力配电系统;道路照明系统;接地系统及电气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