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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采样点位应设置明显标志,采样点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b、经设置的采样点应建立采样点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采样点性质、名称、位置、采样频次等。 c、采样点位的日常管理,经确认的采样点应符合《城市污染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城市污染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DBJ04-266-2008标准中的规定。
某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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