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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各檐(额)枋、步枋、脊枋与柱相交,透榫、半榫做法应榫与卯一致,当同一水平高度两根枋对接或相交于柱者,应采用鱼尾榫;当单根枋与柱相交者,应采用透榫。 ⑵圆形扇形、建筑的檐(枋)、廊枋等弧形构件,其弧度应做样板,样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古建2-6穿斗式枋类构件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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