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9-07-30 17:45:28 来自: 给排水 / 水处理 / 污水处理厂
0
5分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须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一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一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二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二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三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三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四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四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五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五

点击立即下载源文件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收藏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点击查看更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