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须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一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二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三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四
[广东]某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共137页)-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