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区绿化工程监理大纲
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组织承包单位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单位的预算报价。 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3、审查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并提出更换要求。 4、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控制工程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处理情况。 5、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处,有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 6、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包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可商请建设单位同意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查,以便更充分地掌握产品性能、质量。 7、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8、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9、根据《建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的核实,签认“工程预付/进度款支付证书”,报业主指定部门审查。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价款。 10、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对安全隐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对拒整改又不停止施工的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验收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 1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档案馆及建设单位归档。 13、协助建设单位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责任方负担。 14、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落到实处。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关系,把工程管理好。 15、督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履行签订合同,主持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违约索赔事项,索赔发生前,应向建设单位及时提出避免索赔的意见。 16、保修期内负责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如在保修期出现问题,处理时间超出保修期,理方应对该问题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