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6]77 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 关单位共同制订。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 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 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 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 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 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 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 研究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69 号 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8(附条文)-图一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8(附条文)-图二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8(附条文)-图三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8(附条文)-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