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重庆港某区三期茅溪排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重庆市某区寸滩镇上游1.5公里处长江北岸,水路上距重庆市主城区朝天门6公里,距长江口2340km。 3、投标范围:重庆港某区三期茅溪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包括1号涵洞总计1031米,其中涵洞846.15米,明渠184.85米和W5污水管线183米(改建)等项目(1号涵洞的井高度计算至洞顶面标高以上2.0m,W5污水线的井高度计算至洞顶面标高以上1.5m)。 4、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09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0年08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工程内容: 2.1建筑部分 厂房改造工程内容为平面功能调整、部分房间室内装修、门窗更换。 ①将3234#厂房外墙木窗全部拆除,均更换为塑钢窗,5厚白平板玻璃,做法及要求详见门窗表。塑钢窗气密性、水密性不小于3级,单块玻璃面积小于1.5平方米。 新增木门油漆内奶黄,外果绿中等调和漆三遍。楼梯、走廊栏杆油漆红丹防锈漆打底,面漆扶手为黑色磁漆,栏杆为绿色中等调和漆二遍。 ②室内对部分功能重新调整,采用拆除、砖砌墙体、部分门窗洞口重新开启或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