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房产测量规定》及建设部最新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12种情况不能计入房屋建筑面积。 1、层高(高度)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房屋和斜面结构屋顶,不计入建筑面积。 2、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3、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通道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最新发布十二种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情况-图一
最新发布十二种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情况-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