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为劳务承包合同(瓦工), 甲方现承接 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瓦工部分委托乙方劳务施工,按照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规,双方经多次洽谈,凭着双方互惠共赢原则,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经济责任终生制,特立此合同,谨使双方各自制约,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① 工程名称: ② 工程地址: ③ 建筑面积: 幢 暂定 ㎡(以后按实结算) ④ 质量要求 ⑤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⑥ 开竣工时间: 2008年 月 日—200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围 ① 第一条中的1–3,4、5、6全部施工内容,实行劳务,附属材料,施工机具的承包。 ② 细化项目:按第一条要求,乙方按图提供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等,在开工前提交甲方审核。 劳务内容:土方工程配合挖机施工,挖槽、清槽、浇筑砼。墙体砌筑,二次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楼地面、屋面工程等项目内容。 ③ 附属材料设备:扎丝,钉 手用工具:施工机具。(除垂直运输甲方提供外)
劳务承包合同(瓦工)-图一
劳务承包合同(瓦工)-图二
劳务承包合同(瓦工)-图三
劳务承包合同(瓦工)-图四
劳务承包合同(瓦工)-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