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为大连某汽车城电气工程未完工程复工协议, 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就2005年开工的大连***汽车城B区汽车百货商厦未完的电气工程继续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承包范围: 进户、配电室及由配电室至各层电箱的管、线、电箱、照明动力器具,应急电 源箱及应急照明设备设施。不包括弱电控制管线,设施器具及空调,通风工程由楼层配电箱至终端负载的管线及接线。(所有照明器具的安装不包括在本造价之内) 三、工程总造价:人民币2680000.00元整(大写)贰佰陆拾捌万元整。
大连某汽车城电气工程未完工程复工协议-图一
大连某汽车城电气工程未完工程复工协议-图二
大连某汽车城电气工程未完工程复工协议-图三
大连某汽车城电气工程未完工程复工协议-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