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统一全市的行道树的栽植技术,提高栽植质量,配合道路管线,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区、县属城镇行道树栽植工程。 1.0.3 行道树栽植,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条件 2.1 地上部分 2.1.1 可种植行道树的人行道宽度及范围。 2.1.1.1 3m以上的人行道。 2.1.1.2 2m左右,沿街建筑在两层以下的人行道。 2.1.2 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在车辆安全视距内不得栽植。 2.1.3 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1.3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