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文物建筑的修缮操作, 除遵照和执行本规程外,还应参照文物建筑本身具体的特殊结构和实际情况进行。修缮工程原建筑的作法与本标准有异时,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应按原作法操作。 1.0.5园林古建工程中遇有水、电、现代土建装饰项目时,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1.0.6本规程根据北京地区园林古建工程情况制定,在本市园林系统古建工程中执行。
某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图一
某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图二
某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图三
某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图四
某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