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1、 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 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 2、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3、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 可结束。 4、 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 截面面积的 60%。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 进行冲洗。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