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暖气沟改造工程招标 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1.招标条件 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5 7.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总则 9 2.招标文件 10 3.投标文件 11 4.投标 13 5.开标 14 6.评标 14 7.合同授予 1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 9.纪律和监督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评标办法前附表 18 1、评标方法 20 2、评审标准 20 3、评标程序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4 1. 一般约定 25 2.发包人义务 28 4. 承包人 29 5.材料和工程设备 32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32 8.测量放线 33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33 10.进度计划 35 13.工程质量 35 14.试验和检验 37 17.支付 38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38 22. 违约 40 23. 索赔 43 24. 争议的解决 44 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 4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4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1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51 2 .投标报价说明 51 3 .工程量清单 5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5 一、设备总体概况及要求 56 二.设施现状及改造技术要求 56 三.投标货物报告 5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 投 标 文 件 目 录 60 一、开标一览表 61 二、投标函 6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5 六、施工组织设计 66 七、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67 格式1 资格声明 68 格式2 制造商资格声明 69 格式3 投标货物报告 71 格式4 投标偏差表 72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74 九、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厦暖气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厦暖气沟改造工程(招标编号: )己决定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服务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303室 2.2招标范围:暖气沟改造 2.3工程承包范围:暖气沟改造的全部施工 2.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2.5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9月7日。工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是安装三级以上的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4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00,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购买文件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楼标书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7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完工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0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