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建设、监理单位配合。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某工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图一
某工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图二
某工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图三
某工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图四
某工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