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在适当场合向全体员工宣贯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 第三条 审签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环境目标。 第五条 保持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卫生条件、消除或降低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资源经费到位。 第七条 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 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杭州某建筑公司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图一
杭州某建筑公司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图二
杭州某建筑公司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图三
杭州某建筑公司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图四
杭州某建筑公司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