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本规程适用于本规程适用于规划设施人口规划设施人口规划设施人口规划设施人口在50005000人以下人以下行政村、自然行政村、自然行政村、自然行政村、自然以及分散农户分散农户新建、扩新建、扩新建、扩新建、扩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包括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包括居民厕所、盥洗和厨房和厨房排水等)处理设施的计、工和等)处理设施的计、工和等)处理设施的计、工和验收。不适用于专业养殖户专业养殖户专业养殖户、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及乡镇企、工业园区及乡镇企、工业园区及乡镇企等生产污水等生产污水处理设施。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_T_163-2011-图一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_T_163-2011-图二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_T_163-2011-图三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_T_163-2011-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