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致:XX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XX重载高速公路XX标位于XX村,全线长10公里,有大桥一座,中桥三座,天桥三座,小桥八座,涵洞通道共十九道,路基填方94万方,路基挖方49万,桩基130根等主要工程量。合同价1.472亿元。 在业主公司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我项目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项目部自2007年4月20日正式开工以来,截止2007年10月30日停工止,共完成路基填方68.9万方:路基挖方42.3万方,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130根(全部完成);涵洞及通道11座;小桥2座;肋板4片;承台6个;立柱6根。完成总产值4673万元。(详见2007年10月20日五日 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公司甲供水泥,钢材及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断断续续,时有时无。致使桩基成孔后因无水泥不能及时灌注,造成塌孔,必须回填再经过一段时间沉淀后再重新钻孔,有的涵洞支模后2个多月无水泥浇注砼,不仅造成停工侍料、误工、窝工,而且还造成钢筋模板生锈反工重做。路基队因无资金支付机械设备租赁费用以及部分电杆和戈家泉的民房拆迁,造成多处高填方不能施工。再因资金及甲供材料不能即时到位的原因造成涵洞不能按时完工,直接影响到涵洞上的路基填筑,造成路基施工无工作面的困难。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时干时停,设备不敢停人员不敢放,本来在4至5个月能完成的工程量实际施工了七个月之久,累计误工近3个月,造成6487367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业主公司2007年8月16日《工程建设过程中问题专题研讨会议纪要》关于对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业主公司对XX高速公路XX标误工损失给予补偿。现将有关损失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