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重庆某人防工程监理服务合同,WORD格式,共23页。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备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工程进展及形象面貌: 1.1 工程进展 本月大坝主要进行各坝段常态及碾压混凝土的浇筑工作,共完成砼4.7万m3(其中RCC约2.3万m3),大坝主体计划完成量54108 m3,完成率的86.4%。消能区与护坦计划完成混凝土26331m3,实际完成混凝土10811m3,完成百分比41.06%。总体完成计划砼57560m3,完成计划97434m3的59.0%。帷幕灌浆正常。 航建标本月开挖主要进行下游引航道开挖。左岸本月计划混凝土浇筑累计: 34236.7m3,钢筋制安1139.1t。实际完成砼浇筑量35539.2m3,钢筋制安1592.1t。混凝土月计划完成率为103.8%。下闸首右较计划滞后一层,中间渠道较计划提前,升船机4#右较计划提前一层,下游引航道砼滞后。F1支护EL315以下基本完成。下游引航道进行堆碴继续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