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凯悦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4)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0-04-24 17:23:01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24 评论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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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凯悦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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