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桩基础工程监理细则

a、应在推荐使用品牌的范围内选用; c、使用前必须进行复检(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 d、出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以28天为准; e、散装水泥以同次进场、同编号不超过500t为一送检批; f、袋装水泥以同厂家、同标号、同品种、同编号不超过200t为一送检批。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0-04-26 11:28:38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11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施工文档 / 岩土工程施工方案 / 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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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桩基础工程监理细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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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桩基础工程监理细则-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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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桩基础工程监理细则-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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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桩基础工程监理细则-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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