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3 给 水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给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生活用水对水质、水量、水压、安全供水,以及消防给水的要求。 ***3.1.1 本标准关于消防给水的要求包含以下内容:第3.2.8条关于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供水水压、火灾延续时间、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等的确定原则;
最新建筑给排水规范-规范条款及条文解释在一起!-图一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登录 参与评价!
开通VIP享超值特权
VIP会员用户人均节省239元
推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