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1.0.3 生活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以内和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生活区。 1.0.4 凡集团公司施工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适用本标准。 1.0.5 生活区由项目经理部总负责管理。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标准.(word格式)-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