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用水质改善治理目标总承包制,养护管理期24 个月。 2、本项目治理目标中水质改善必检指标为:透明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氧化还原电位,标准按《地表环境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执行。 1)南中心河:藻类得到抑制、构建立体生态体系,水体改善、水景观与周边环境相适 应;施工完工后3 个月内水质优于V 类,透明度、溶解氧优于IV 类。 2)樊泾河南段:藻类得到抑制、构建立体生态体系,水质明显提高、水体景观绿化明 显改善;施工完工后3 个月内水质优于V 类,透明度、溶解氧优于IV 类。 3)海运堤小河:藻类得到抑制、构建立体生态体系,水体景观与周边环境相适应;施 工完工后3 个月内水质优于V 类,溶解氧优于IV 类。
某河道养护生态治理方案-图一
某河道养护生态治理方案-图二
某河道养护生态治理方案-图三
某河道养护生态治理方案-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