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方案
3.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3.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3.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3.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6、 不得攀登脚手架。 3.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3.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3.9 、电源开关箱没有设置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的不准使用。 3.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3.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故意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