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努力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的前提下,为预防危险化学品的重特大事故和其它可能扩大为重特大事故而企业又难以自救的严重事故的发生(以下简称“突发事故”),并能以最快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突发事故”控制和排除,防止蔓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依据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9条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某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图一
某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图二
某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图三
某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图四
某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