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100号)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四川]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图一
[四川]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图二
[四川]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图三
[四川]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图四
[四川]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