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2002)189号文件《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和牡建管(2003)5号文件的规定,为更好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监理,特制定此旁站监理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该旁站监理方案内容,在对旁站方案中需旁站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报于监理。 一﹑旁站监理范围: 1﹑基础阶段:钻孔压浆桩混凝土浇筑﹑防水混凝土浇筑﹑后浇带浇筑及其他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土方回填。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住宅小区旁站监理方案-图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住宅小区旁站监理方案-图二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住宅小区旁站监理方案-图三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住宅小区旁站监理方案-图四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住宅小区旁站监理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