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07-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图一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图二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图三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