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本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当为企业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及有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当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记录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事故报告工作。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1-04-14 11:49:17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20 评论数: 0
详细介绍 相关推荐 内容评论
详细介绍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一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一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二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二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三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三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四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四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五

监督管理的部门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图五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收藏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