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 ,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建设部建质 [2004]213 号文件作出了“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规定。 本工程主体结构梁设计截面尺寸诸多,荷载不等,相对梁模板支撑架的设计与施工提出了不同层次的要求。在本项目部编制的《xxxxxxxxxxxxx混凝土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中,专门对于由该方案划分的第一、二类梁即较普通梁施工支撑架体系作出了设计验算,而第三类梁体即超高超重梁归为本专项方案论证设计范畴,单独计算,并待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超高超重梁模板支撑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图一
超高超重梁模板支撑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图二
超高超重梁模板支撑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图三
超高超重梁模板支撑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图四
超高超重梁模板支撑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