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项目用地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侧为乙一路,西侧为丙二十二路,北侧为乙二路,总建筑面积为250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226㎡,地下建筑面积4847㎡.建筑主体高度28.0m。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地下一层设有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及职工食堂,地上一至七层设有文化、艺术活动、培训用房;多功能厅、属于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一级。从乙一路DN300市政环状给水管道引入DN200给水管,为本工程提供生活及消防用水。污水、雨水采用分流制排放(污水经化粪池预沉),分别排入乙一路现状d500市政污水管线,及d1000市政雨水管线。热水系统采用商用电热水炉作为热源。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1-12-09 21:59:30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42 评论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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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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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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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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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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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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