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项目用地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侧为乙一路,西侧为丙二十二路,北侧为乙二路,总建筑面积为250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226㎡,地下建筑面积4847㎡.建筑主体高度28.0m。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地下一层设有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及职工食堂,地上一至七层设有文化、艺术活动、培训用房;多功能厅、属于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一级。从乙一路DN300市政环状给水管道引入DN200给水管,为本工程提供生活及消防用水。污水、雨水采用分流制排放(污水经化粪池预沉),分别排入乙一路现状d500市政污水管线,及d1000市政雨水管线。热水系统采用商用电热水炉作为热源。
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一
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二
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三
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四
长春群众艺术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