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湿环境作业安全技术交底(2016)
本资料为潮湿环境作业交底(2016)4页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 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 5.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提式电动工具,应加装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或选用双重绝缘设备,长期停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测绝缘。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