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建立应急情况下,快速、高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证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电力公司以及送变电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结合自身施工的特点,制定项目部防一般人身丧亡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预案。
本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分为施工危险点控制原则,施工危险点控制措施,人身、死亡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三部分内容。
本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是指在事故没有发生时,应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应采取的预防性措施,即在整个现场施工过程中,从管理过程到各个工序展开。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危险辨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程规程》(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国家行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定预防措施和技术保障,进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现场作业人员通过分析危险,从而防范危险而远离危险。将不可容风险控制在可容风险之内,以保证生产施工的正常、有效运行。
根据项目施工环境,施工工艺,材料,施工工具以及法律,安规要求类,同时结合事故分析,施工经验,现辨识施工危险性,区域为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作业,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革坑坍塌等六种引起人身死亡事故的场所,为职工健康安全重大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