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我单位承包的剑河县屯州工业区廉租房C栋工程,总建筑面积2400m2,建筑总高度为19.5m,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工程造价为249.8万元。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2005】163号文件要求,特指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施工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