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住建办〔2017〕72号绿色建筑
全市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5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建公共建筑65%的节能标准,实现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017年5月1日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范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均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国有投资项目均按二星以上设计、建设。各县(市)、区全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城镇节能建筑占城镇现有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
---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长安区、鹿泉区、栾城区、藁
城区、高新区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要达到55%以上;其他县(市)、区要达到50%以上。
---继续开展基于工程建筑全专业、全过程BIM技术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