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结构的制作及安装,应严格进行工序检验,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② 对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材、焊接方法及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按其要求确定焊接工艺。
③ 参加钢结构焊接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压力容器焊接合格证的焊工,可免试相应的合格项目。
④ 放样和号料应按施工工艺要求预留切割、包边、铣平等加工余量及焊接收缩余量。杆件接头应避开孔眼位置。号料时应核对材质及规格,钢材应经矫正后方可进行号料。放样工作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后制作样板,样板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号料。大批量生产的零部件用的样板(样杆)应经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