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和铁路某标段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自治区政府、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指挥部、监理及合同条款有关环保、水保法规及规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本着“三同时”的原则与工程本体同步实施。健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施工管理内容,制定和落实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修建环保设施,处理好施工与环保的关系,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中去。 2.我单位将按照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境保护体系,经理部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工班设兼职环保人员,按照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建设指挥部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保持当地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 3.制定目标责任制。把环保指标以责任书形式层层分解到个人,列入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环保自我监控体系。所有施工人员与环保领导组签定环保责任书。保证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达到设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环保要求,配置专职环保人员,合理安排各工序作业时间。编制环保手册,加强环保宣传。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而引起的污染和其他原因造成对环境及水土的破坏。 5.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签订相关责任协议,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及建立责任制。制定统一的建设垃圾、生活垃圾排放标准,工程建设垃圾、生活垃圾按规定排放、处理。